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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吴圩镇集中连片供水扩建工程(一期)(EPC)变更通知(一)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0-11-19   |   浏览:10936

一、项目名称:吴圩镇集中连片供水扩建工程(一期)(EPC)

二、项目编号:建昶SG20-07-083

三、招标人(代建单位):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12号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 0771—495109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项目联系人:黄成斌    电话:0771-5501091  传 真:0771-550169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六、变更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七、变更内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邮寄快递包裹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1个小时前(2020年12月10日8时30分前)。

即: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或自送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开标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P25 “10.3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要求的资料同投标文件一起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最外层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或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收件人:黄成斌,联系电话: 0771-5501091)

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布唱标结果。

3.请按变更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八、查询公告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kq.nanning.com.cn、南宁绿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nnlgjt.com






 招标人(代建单位):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期: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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