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ZB1503ZB02B025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吴圩镇光明路(二期)工程已由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南经管复[201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13130006
建设地点:南宁市吴圩镇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全长3583.476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42米。
合同估算价:约17000万元
要求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桩号为K3+468.814~K7+052.290段,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绿化工程除外),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9:00 时至 2015年 8 月 13 日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到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4000 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www.nnjs.net、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nnda.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771-451571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路汇东国际F座3楼
邮 编: 530031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胡工(合约部)、小黎(财务部) 联 系 人: 黄小军
电 话:0771-4739709、4950084(财务部) 电 话: 0771-5776251
传 真: 传 真: 0771-5776251
2015 年 8 月 7 日